【榜单】佛光大学113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招生「迳予录取」名单
一、录取生请依大学申请入学招生简章之规定,于113.06.06(四)至113.06.07(五)每日上午9时起至下午9时止,向甄选入学委员会登记就读志愿序。 二、获迳予录取之考生因已录取该学系(组),故无须再参加113.05.17(五)或113.05.18(六)该学系(组)之面试。 三、迳予录取成绩单统一于113.05.30(四)寄出;榜单所列正取生系依学测应试号码排序,实际名次另详列于成绩单上。
榜单点选:佛光大学113学年度申请入学迳予录取名单 佛光大学招生委员会 113.05.16 公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