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招生】佛光大学113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「弱势优先录取」说明

【招生】佛光大学113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「弱势优先录取」说明

 

一、  本校各系组提供优先录取弱势学生名额(以2名为优先上限)。

二、  本校为秉持创办人星云大师及百万兴学委员「以教育培养人才」之慈心悲愿,欢迎实质清寒学生(低收入户、中低收入户及特殊境遇家庭学生)踊跃报考。

三、  报名方式及报名费优惠说明,详细请见本校「新鲜人入口网」。

四、  弱势学生报名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(一)  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影本。

(二)  实质经济弱势无法提出政府证明者,可由「高中学校出具证明文件」。【实质经济弱势但无法符合申请政府低收入户、中低收入户之家庭子女,可由高中出具证明其经济情况】

五、  完成第二阶段报名,且欲申请「弱势优先录取」者:

(一)  请于113.05.08(三)前将以下资料择一寄送至「佛光大学招生委员会」:(1)推荐函(高中证明1封)或(2)清寒证明。

(二)  提醒:考生请于113.05.08(三)下午 9 时前将「审查资料」上传至「大学甄选委员会」。

 

※ 附件:高中证明参考格式  WORDPDF(点选下载)

 

 佛光大学招生委员会 113.03.20 公告